7月15日下午,崇明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,副区长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谷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。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张黎、施卫东、徐超、时枫,以及区公安分局、区司法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建管委、区文化旅游局、区应急局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、区城管执法局等10家成员单位参加会议。
会议学习传达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第一次会议精神,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》。区公安分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城管执法局4家单位分别围绕行政执法短板问题进行交流分析,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本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思路。
谷继明副区长就贯彻落实中央、市委会议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,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三点意见:一是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设立执法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。设立执法协调小组,有利于把握形势,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进程;有利于工作落实,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;有利于补齐短板,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。二是问题导向、短板补齐,展现崇明行政执法工作新作为。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,坚持“法定职责必须为、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切实转变“重实体、轻程序”的观念和做法,准确把握执法力度和温度的辩证关系;要大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,带好行政执法队伍,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;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;要加强行政司法良性互动。三是加强领导、形成合力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要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在执法工作方面加强领导、统筹协调,形成各司其职、各尽其责,各项工作合力推进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